强制死刑的宪法边界:
Nervais案与巴巴多斯法治的演进
摘要
本文以加勒比法院(Caribbean Court of Justice, CCJ)在“Nervais v. R; Severin v. R”案([2018] CCJ 19 (AJ))中的判决为核心分析对象,探讨巴巴多斯强制死刑制度的合宪性问题。该案裁定,巴巴多斯《侵害人身罪法》第2条规定的对谋杀罪适用强制性死刑,因其剥夺了法院根据罪行情节和罪犯个体情况进行量刑裁量的机会,违反了巴巴多斯宪法第11条(c)款所保障的“法律的保护”权利。CCJ强调,量刑是公平审判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而强制性刑罚与司法裁量权的本质相悖。判决还涉及宪法解释中既存法条款(savings law clause)与修改条款(modification clause)的适用顺序,以及国内法与国际人权义务的协调问题。本文认为,Nervais案不仅是巴巴多斯废除强制死刑的里程碑,更是加勒比地区人权保障和宪政法治发展的重要体现,彰显了司法在推动法律与社会价值动态平衡中的关键作用。
关键词
一、引言
死刑作为最古老、最严厉的刑罚之一,其存废与适用方式一直是国际社会和各国法学界持续关注和激烈争论的焦点。在这一背景下,强制死刑(mandatory death penalty)制度,即法律规定对特定犯罪(通常是谋杀罪)不加区分地一律判处死刑,不给予法官任何量刑裁量余地,因其可能造成的非人道待遇和对个体化公正的漠视,受到了国际人权法和比较宪法学的广泛质疑。
加勒比地区部分英联邦国家,由于历史原因继承了英国殖民时期的法律,其中不少国家的《侵害人身罪法》中包含了强制死刑的规定。然而,随着人权观念的深入和法治文明的进步,这类规定日益面临合宪性质疑。巴巴多斯作为加勒比地区的重要国家,其强制死刑制度的命运,在加勒比法院(Caribbean Court of Justice, CCJ)2018年对“Nervais v. R; Severin v. R”案(以下简称“Nervais案”)的判决中迎来了历史性转折。该判决不仅直接宣告了巴巴多斯强制死刑的违宪性,更在宪法解释、基本权利保障、司法能动性等多个层面展现了深刻的法理意涵。本文旨在对Nervais案进行深度解析与评价,以期揭示其对巴巴多斯乃至整个加勒比地区法治发展的贡献与启示。
二、案情回顾与核心争议
本节概述了Nervais案的案情背景、下级法院的判决以及提交给加勒比法院的核心法律争议点。
案件进程概要
巴巴多斯高等法院
判定罪名成立,依据 《侵害人身罪法》第2条 判处强制死刑。
巴巴多斯上诉法院
驳回上诉,认为强制死刑受“既存法条款”保护。
加勒比法院 (CCJ)
允许上诉,宣告强制死刑违宪。
上诉人贾巴里·埃默里· Nervais (Jabari Nervais) 和德韦恩·奥兰多· Severin (Dwayne Severin) 因谋杀罪被巴巴多斯高等法院定罪,并依据巴巴多斯 《侵害人身罪法》(Offences Against the Person Act)第2条的规定被判处死刑。该条文规定:“任何被判犯有谋杀罪的人都应被判处死刑并处死。”这一规定具有强制性,未赋予法官任何考虑具体案情和被告人情况的量刑裁量权。
上诉人的上诉被巴巴多斯上诉法院驳回。上诉法院承认,尽管强制死刑违反了巴巴多斯已批准的国际人权法,并且构成巴巴多斯1966年宪法所指的“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待遇”,但由于《侵害人身罪法》第2条是一项早于宪法存在的法律,因此受到宪法中“既存法条款”(savings law clause)的保护,从而免于司法挑战。
随后,上诉人向加勒比法院(CCJ)——巴巴多斯的终审法院——提起上诉。其核心论点是,上诉法院错误地认定强制死刑的规定合宪,并主张《侵害人身罪法》第2条侵犯了宪法 第11条(c)款所保障的“法律的保护”(protection of the law)权利。
CCJ面临的主要法律问题包括:
- 巴巴多斯宪法第11条(规定个人基本权利和自由)是否具有独立的、可直接强制执行的效力?
- 《侵害人身罪法》第2条是否违反宪法 第11条(c)款(法律的保护权利)?
- 《侵害人身罪法》第2条是否可以被修改以使其符合宪法?
- 《侵害人身罪法》第2条是否违反宪法 第12条第1款(生命权)、第15条第1款(免受残忍和有辱人格惩罚的权利)和 第18条第1款(获得公平审判的权利)?
三、加勒比法院的裁判理由与判决
CCJ最终支持了上诉人的主张,裁定《侵害人身罪法》第2条的强制性规定因违反宪法第11条(c)款所保障的“法律的保护”权利而违宪。法院的主要裁判理由如下:
(一)宪法第11条(c)款“法律的保护”权利的独立可执行性与内涵
CCJ首先确认,宪法第11条总体上阐述了个人基本权利和自由的框架,而其下的(c)款所规定的“法律的保护”是一项独立的、可强制执行的宪法权利。法院认为,“法律的保护”或正当程序权利包含了获得公平审判的权利。审判程序并不仅仅止于对被告人的定罪,量刑是公平审判中一个内在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同样,被告人在量刑阶段的申辩(mitigation)也是公平审判的要求。公平审判原则必须延伸至量刑阶段,并包括向法律规定的上级法院上诉或申请复核的权利。“法律的保护”下的公平审判权是公正和民主社会的基石之一,缺乏它,法治和公众对司法系统的信心将不可避免地崩溃。
(二)强制性刑罚对司法功能的侵蚀
CCJ强调,强制性刑罚剥夺了法院根据罪行的具体情况和犯罪人的个体状况来调整刑罚的机会,而这种“罪刑相适应”的个体化量刑正是司法职能的精髓所在(quintessentially judicial function)。当立法机关规定了强制性刑罚,实际上是预先决定了所有符合该罪名定义的案件的刑罚,从而剥夺了司法机关在个案中进行独立判断和裁量的权力,这与三权分立原则下司法权的应有之义相悖。
(三)既存法条款与修改条款的适用关系
针对上诉法院关于“既存法条款”使强制死刑规定免于违宪审查的观点,CCJ提出了不同的解释路径。法院认为,在处理独立前制定的法律与宪法基本权利条款可能存在的冲突时,法院必须首先适用宪法中的“修改条款”(modification clause),该条款允许法院对既存法律进行必要的修改、调整或废除,以使其符合宪法规定。只有在修改条款无法适用或不足以解决冲突时,才考虑“既存法条款”的适用。并且,“既存法条款”必须作狭义解释,即仅限于阻止对宪法明确列举的特定人权条款的直接挑战,而不应被宽泛地理解为对所有独立前法律的全面豁免。
(四)国内法解释与国际人权义务的协调
CCJ在判决中重申了法院应尽可能避免对国内法作出使国家违反其国际法义务的解释。巴巴多斯作为《美洲人权公约》等国际人权文书的缔约国,其国内法解释应与这些国际义务相协调。国际人权机构普遍认为强制死刑违反了生命权和免受酷刑、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的权利。
(五)对其他宪法权利的侵犯
基于上述分析,CCJ进一步认定,《侵害人身罪法》第2条的强制性规定不仅违反了宪法第11条(c)款,也间接侵犯了宪法第12条第1款保障的生命权(因为未经正当程序和个体化考量即剥夺生命)以及第18条第1款规定的公平审判权(因为量刑阶段缺乏程序公正)。虽然法院主要基于第11条(c)款作出判决,但也承认了与其他权利的关联性。
最终,CCJ允许了上诉,宣告《侵害人身罪法》第2条因其强制性而违宪,并指示将案件发回巴巴多斯最高法院,由其根据适当的量刑原则进行重新量刑。这意味着巴巴多斯的法官在审理谋杀案件时,将有权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被告人的个人因素裁量刑罚,包括判处死刑以外的刑罚。
四、评析与反思
Nervais案的判决是巴巴多斯宪政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其意义不仅在于废除了该国僵硬的强制死刑制度,更在于其所蕴含的法治理念和宪法解释方法,对加勒比地区乃至整个英联邦的宪法学研究与实践均具有深刻的启示。
(一)历史遗产的扬弃与宪法至上的确立
许多英联邦加勒比国家在独立时,通过宪法中的“既存法条款”保留了大量殖民时期的法律。这些条款的初衷或许是为了确保法律体系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但在实践中,它们往往成为改革那些与现代人权标准不符的过时法律的障碍。Nervais案中,CCJ对“修改条款”优先于“既存法条款”的强调,以及对“既存法条款”的严格限制解释,体现了对宪法至上原则的坚定维护。这表明,即使是历史悠久的法律,如果其内容与宪法所保障的基本权利相冲突,也必须接受宪法的检视和修正。这种司法立场,对于推动后殖民国家法律体系的现代化和本土化,摆脱殖民法律的消极影响,具有重要意义。
(二)“法律的保护”权利的动态发展与实质正义的追求
CCJ对宪法第11条(c)款“法律的保护”权利的阐释,是本案的一大亮点。法院没有将这一权利局限于传统的程序性正当程序,而是赋予其更丰富的实质内涵,将其扩展至包含获得个体化量刑的权利。认为量刑是公平审判的核心组成部分,强制性刑罚因剥夺司法裁量而违反正当程序,这体现了对实质正义的追求。这种解释方法,使得“法律的保护”成为一项充满活力的“活的权利”(living right),能够适应社会发展和人权观念的进步,为公民提供更全面、更有效的宪法保障。它也呼应了当代法治理念中从形式法治向实质法治的转变趋势。
(三)司法能动性与三权分立的再平衡
Nervais案展现了CCJ在人权保障方面的适度司法能动性。通过宣布强制死刑违宪,法院不仅纠正了一项不公正的法律制度,也重新界定了立法与司法在刑事司法领域的权力边界。强制性刑罚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被视为立法权对司法裁量权的过度干预。CCJ的判决,通过强调个体化量刑是“司法职能的精髓”,重申了司法在确保刑罚公正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方面的核心作用。这并非是对立法权的僭越,而是对三权之间应有平衡的恢复与维护。
(四)国际人权法的本土化适用
CCJ在判决中明确提及应避免国内法解释与国际义务冲突,这反映了国际人权法对国内宪法实践日益增长的影响力。在全球化时代,各国法院在解释国内宪法和法律时,越来越多地借鉴和参考国际人权标准和判例。Nervais案正是这一趋势的体现。通过将国际人权法中的禁止强制死刑原则融入国内宪法解释,CCJ不仅提升了巴巴多斯的人权保障水平,也促进了国际人权法的本土化适用和实施,有助于巴巴多斯更好地履行其国际人权承诺。
(五)对加勒比地区的示范效应
作为加勒比地区的终审法院,CCJ的判决对其他仍保留强制死刑的加勒比英联邦国家具有重要的示范和指导意义。Nervais案的法理逻辑和宪法解释方法,为这些国家的法院审理类似案件提供了有力的参考。可以预见,该判决将进一步推动整个加勒比地区废除强制死刑的进程,促进区域内人权保障标准的统一与提升。
然而,也应注意到,废除强制死刑并不等同于废除死刑本身。Nervais案的核心在于反对刑罚的“强制性”和“一刀切”,而非死刑本身是否合宪。在未来的司法实践中,巴巴多斯及其他加勒比国家的法院仍需在具体的谋杀案件中,根据案情和被告人情况,审慎行使量刑裁量权,确保每一项判决都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要求,并经得起人权标准的检验。此外,如何确保量刑指南的科学性与公正性,防止司法裁量演变为司法擅断,将是后续司法改革中需要关注的问题。
五、结论
加勒比法院在Nervais案中的判决,是巴巴多斯乃至整个加勒比地区宪政发展和人权保障历程中的一个光辉时刻。它不仅宣告了强制死刑这一古老刑罚制度在巴巴多斯的终结,更重要的是,它通过精妙的宪法解释和富有洞察力的法理分析,深刻阐释了“法律的保护”、公平审判、司法独立以及个体化公正等核心法治原则的内涵。
该判决展现了宪法作为一部“活的文件”的生命力,以及司法在推动法律适应社会变迁和人权进步中的关键角色。通过对既存法条款的限缩解释和对修改条款的积极适用,CCJ巧妙地平衡了法律的稳定性与社会正义的需求,为处理历史遗留法律与现代宪法精神之间的张力提供了宝贵经验。
Nervais案的深远影响将超越巴巴多斯的国界,激励更多国家重新审视其刑罚制度的合宪性与人道性,推动全球范围内对强制死刑的进一步废除。它雄辩地证明,一个尊重法治和基本人权的司法系统,是实现社会公正和维护公民尊严的坚固基石。未来,巴巴多斯在落实个体化量刑原则的过程中,仍需不断完善相关法律和实践,以确保Nervais案所彰显的宪法精神得到充分实现。
参考文献
- [1] Caribbean Court of Justice. Nervais v R; Severin v R: [2018] CCJ 19 (AJ) [EB/OL]. (2018-06-27). (本案判决书,具体获取路径依据实际数据库或官方网站).
- [2] Barbados. Constitution of Barbados 1966 [Z].
- [3] Barbados. Offences Against the Person Act, Cap 141 [Z].
- [4] American Convention on Human Rights ("Pact of San José, Costa Rica") [Z]. 1969-11-22.
*(注:GB/T 7714-2015 主要针对学术论文、报告等文献的引用,对判例的直接引用格式未有明确规定。此处参照电子文献[EB/OL]或普通文献[Z]的格式进行标注,实际法律论文中通常采用特定的法律引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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